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2021-05-27 16:12:37    来源:宿迁科技学校转自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度假区教育和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山东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40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教育协调、健康、特色发展,为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育人、科学选才、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统筹管理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加强招生考试管理,建立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考试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构建科学完善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公正的招生录取模式。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县域内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标、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特色高中建设以及普通高中总体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防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对办学水平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低、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普通高中缩减招生计划。2021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约7.86万人,职业院校招生计划约3.14万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4.72万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隶属关系、区域位置,向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每所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统一上报市教育体育局。我局优先满足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需求,按照民办学校年审情况、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发文公布具有招生资格学校的招生计划。

聊城第一中学招收2个国际班,总人数在60人内,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聊城第三中学对口援建青海省海北州,从海北州招收40人。

职业院校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其中,“3+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招生42人,“3+4”高等师范教育本科招生80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科招生1045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4947人。

(二)招生范围

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以下简称“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招收具有“一城四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可向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学位调剂申请。各民办普通高中优先招收所在地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本县域内高中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体育、艺术或小语种特色的普通高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相应特长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均同步进行。

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

严格执行指标生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

规范学校自主招生。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50分以内。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于610日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考生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二)职业院校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其中,艺术类可放宽至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的前75%

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4.普通中专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以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条件

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520日—25,在“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wsbm.lcedu.cn)。“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均可兼报。考生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确保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联络不通,后果自负。

1.各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需持学籍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市外回原籍报名的考生需在我市参加所有学科考试,市外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2.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间为:52025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首次志愿、五年制高师专科首次志愿;75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征集志愿;71516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首次志愿;72627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和学科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61417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各学科分值见附件。

(三)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5个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2.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录取时,采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主要依据,将学生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的办法,按照志愿报名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

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并根据录取情况将各学校未录满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5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进行二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聊城第一中学、聊城第三中学、聊城市水城中学、聊城第二中学和聊城第四中学只接受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普通高中招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其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稳妥制定县域内普通高中录取方案,于610日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县域内各普通高中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办法录取。

各普通高中要于710日前在校内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签发录取通知书。所有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录取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

职业院校按照考生去掉学校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成绩录取。

五、有关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二)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各初中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班级、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弄虚作假者。对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需持有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于61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1. 强化工作保障

(一)严实组织保障。为加强对高中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聊城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统一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三)严肃考务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考试、阅卷等设施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严防疫情风险。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参照《聊城市2020年夏季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聊教体发〔20205号)执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务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各种考试和防疫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强化宣传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初三学生家长宣传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将《致全市2021年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回执”由各初中学校按照班级收回并留存。

(六)严守工作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重要内容。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市教育体育局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基础教育科8245525、职业教育与民继教育科8241687、招生科8244951、纪检信访8245508

附件:聊城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及各学科分值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510

附件

聊城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时间及各学科分值

一、考试时间

614日:8:30—9:40地理    10:10—11:20生物

615日:8:30—10:30语文   15:00—17:00英语

616日:8:30—10:30数学

    15:00—16:10道德与法治

16:40—17:50历史

617日:8:30—9:50物理    10:20—11:30化学

二、各学科分值

宿迁科技学校

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8号

联系人:潘主任 0527-8080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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