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1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2021-05-07 17:17:19    来源:宿迁科技学校转自淄博市教育局

关注点1:户籍与学籍所在区县不一致的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发生迁移的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籍与户籍所在区县不一致的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毕业生及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止到4月20日)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凭持户口本、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等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资格审查,办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并由区县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安排考试、志愿填报等相关事宜。

关注点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毕业生和往届生如何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的各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2021年4月20日),需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汇总交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合格后,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成绩减去15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淄博市教育局将根据中考招生工作的整体安排,后期陆续推出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政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等考试招生政策专题解读,敬请关注。



宿迁科技学校转载自淄博教育局http://edu.zibo.gov.cn/art/2021/4/13/art_3531_2103428.html

宿迁科技学校

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8号

联系人:潘主任 0527-80805166

苏ICP备20025325号-1

苏公安备   32131102000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