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关于明确休学、转学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2021-05-07 16:02:24    来源:宿迁科技学校转自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吉教体办字〔2021〕22号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明确休学、转学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赣教发〔2018〕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4号)精神,根据《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吉教体办字2021〕13号)要求,现就明确休学、转学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学、转学学生考试安排

  1.休学学生考试安排:初一、初二休学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不受影响。2020-2021学年初三休学的学生,在复学后要参加初二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考总成绩。今后,初三休学的学生以就读初二时参加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计入初中学考总成绩。

  2.转学学生考试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后,初一、初二从市外、省外转入的学生,要参加吉安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初三转入的学生,要参加转入学年吉安市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即转入的初三学生要与初二学生一起参加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并计入初中学考总成绩。对转入我市前参加的市外或省外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二、提高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认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接2021年江西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2021年我市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各地要充分认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应考尽考,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地要综合运用各种载体和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不遗漏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休学、转学学生及其家长。要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组织学校教师对休学、转学学生一对一宣传,并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承诺书,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考生按时赴考。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市教体局咨询电话为8239233、8232939。通过广泛的宣传、细致的解释,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




宿迁科技学校转载自http://edu.jian.gov.cn/news-show-9866.html

 

宿迁科技学校

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8号

联系人:潘主任 0527-80805166

苏ICP备20025325号-1

苏公安备   32131102000686号